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知识产权强企培育,提升我省企业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2023年发布实施的两项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省知识产权局将持续推动我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以下简称“贯标”)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29490-2023)(以下简称“GB/T29490-2023”国家标准)。
根据国家认监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换版有关工作要求的公告》(2023年第27号),现《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 29490-2023)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并替代原《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
2024年“GB/T29490-2023”国家标准的贯标以我省、市(区)重点产业链中的专利密集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各市(区)局应根据省局年度企业贯标计划和本地区实际,科学制定推进计划,力争实现贯标工作扩面增效。
(二)贯彻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以下简称“ISO56005”国际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陕知发〔2023〕41号)要求,2024年“ISO56005”国际标准的贯标以全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重点。
各市(区)局要认真组织,于年内完成第一批、第二批试点企业“ISO56005”国际标准贯标工作。在完成以上两批企业贯标的基础上,可根据本地企业创新基础和实际需求,引导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试点。
二、工作安排
(一)《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29490-2023)贯标。
“GB/T29490-2023”国家标准贯标,按照“企业申报、市局推荐、省局备案、标准实施、第三方认证”的程序进行,各市(区)局按照《2024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贯标计划(名额预分配表)》(附件1),组织遴选企业参加贯标,指导申报企业填报《2024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贯标申请表》(附件2)进行备案,汇总填写《2024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贯标备案企业汇总表》(附件3),并于3月31日前报省局。省局审核确认后列入今年贯标计划。
列入贯标计划的企业按计划展开学习培训(学习网址:https://www.ipmsstudy.org.cn/)、标准实施(运用不少于3个月)、认证等工作,并于10月31日之前完成工作(以认证证书记载的日期为准)。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认证的,应当选择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机构名单可从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网站查询),且第三方认证机构和企业贯标辅导机构应为不同单位。
(二)《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贯标。
各市(区)局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陕知发〔2023〕41号)要求,于3月31日前将2024年度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企业(第二批)名单报送省局。列入省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第一、第二批试点企业名单的企业,要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尽快展开“ISO56005”国际标准实施工作,通过“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推广应用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tc554.org.cn/)、“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分级评价服务系统”(https://grading.imspp.org.cn/)展开标准学习、评价申请等工作,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第三方机构完成分级评价,获得“《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等级证书”。
三、支持政策
(一)省局对列入贯标计划并按期(10月31日前)完成“GB/T29490-2023”国家标准贯标工作的单位给予经费支持,对通过第三方认证的,每家一次性补助5万元。
各市(区)局于11月5日前将本地贯标认证企业补助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局,并填写《2024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贯标补助申请企业汇总表》(附件4)。省局对企业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给予经费补助。
企业认证材料包括:贯标认证证书复印件、企业贯标工作总结(重点总结贯标完成的主要工作、形成的制度机制、实施和运行情况及贯标体会、收获、贯标前后的变化等,不超过3000字)及其他必要证明材料。
(二)省局对贯彻实施“ISO56005”国际标准并完成分级评价的企业给予资金补助,每家一次性补助5万元。“ISO56005”国际标准贯标补助工作另行通知。
(三)对通过《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0-2016)《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1-2016)贯标认证(验收)的单位,参照第一条支持政策执行补助。
(四)省局对通过贯标认证(验收)的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申报国家及省级知识产权项目中给予优先支持。
(五)各市(区)局可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在省贯标计划外自主组织本市(区)企事业单位贯标工作,并给予相应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工作协调。各市(区)局要加强与工信、商务、科技等部门政策联动,以贯标工作为基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的原则,把贯标工作作为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培育知识产权强企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综合性工作来抓,将贯标与培育专利密集型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工作结合起来,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与培育高价值专利、促进专利转化实施、加强产业链建设结合起来,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持续扩大贯标覆盖面,统筹做好知识产权强企工作。
(二)加强指导服务。各市(区)局加大对重点(贯标)企业的指导服务力度,支持企业落实贯标工作所需的机构、制度、人员、经费等资源,通过培训、座谈、专题研讨、走访调研等形式,加强对贯标辅导机构、认证机构的管理,引导企业和贯标辅导机构、认证机构强化质量意识,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升贯标质量。及时了解掌握企业贯标中出现的新问题、新需求,及时总结相关案例,做好宣传推广。
(三)优化激励政策。各市(区)局要进一步优化贯标激励政策,突出质量导向、效果导向,坚持不超额奖补,避免重复奖补,防止违规套利,不把通过贯标认证作为申报各级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的必要条件。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贯标计划(名额预分配表)(见下表)
附件2:2024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贯标申请表.doc
附件3:2024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贯标备案企业汇总表.doc
附件4:2024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贯标补助申请企业汇总表.doc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2024年3月11日
(联系人:运用促进处 姚涛涛,电话:029-63916861,工作邮箱:SXZLGLC@163.COM)
附件1
2024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贯标计划(名额预分配表)
地 区 |
企业数量 |
西安市 |
50 |
宝鸡市 |
15 |
咸阳市 |
13 |
铜川市 |
10 |
渭南市 |
13 |
延安市 |
3 |
榆林市 |
6 |
汉中市 |
12 |
安康市 |
10 |
商洛市 |
8 |
杨凌示范区 |
7 |
韩城市 |
3 |
合计 |
150 |